武汉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商户更换“生鲜灯”

综合2025-05-12 00:02:3676943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武汉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商户感官认知。11月5日,监管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人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商户更换“生鲜灯”。部门

指导

翁武涵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吴采平摄影报道

指导

指导责任编辑:吕成海
本文地址:http://98542.hrtwrk.com/news/69a90399027.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第三季度消费投诉热点:“代维权”“摄影服务”“演出票务”等上榜

哈尔滨严查含金银箔粉食品

38只!广东阳江首次记录到成群东方白鹳

江苏徐州召开“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共享美好节日生活”推进会

最强蜗牛神域物资仓库事件触发条件解析与玩法技巧制胜秘籍全攻略

广西南宁:护航春耕备耕 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

2021年注册与备案保健食品超5000个

校园周边不得出现校外培训广告

友情链接

    辽ICP备97645398号